豢养宠物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
2019-10-21
为美化、净化小区居住环境,防止病疫传播,保障小区所有业主(住户)的共同利益不受侵犯,特制定本规定:一、禁止在本小区饲养猪、羊、鸡、鸭、鹅、肉鸽等家畜家禽。二、凡饲养观赏性鸟类、小动物、如家兔、鹦鹉等,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;不得占用楼道、楼梯间等公用地方;不得在窗外或门角边挂放宠物;不得污染环境。三、业主(住户)若需养犬须严格遵守并按照政府关于养犬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任何违规豢养的犬只不得进入本小区。四、园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 1、为犬只佩带犬牌。 2、为犬只束颈链、戴口罩,由成年人牵领、看管。 3、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。 4、不得在公共场所练犬。五、业主(住户)养犬不得妨害他人的正常生活,犬只影响他人生活、休息的,养犬人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。六、犬只伤害他人的,养犬人应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诊治,并及时将伤人犬只送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处理,受伤人的医疗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用等全部费用一概由养犬人承担。七、饲养人对病犬、走失、遗失犬只应当妥善处理。八、发现违规饲养犬只的行为,任何人员均可向有关部门举报。九、小区内所有住户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如有违反,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有权予以纠正,或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。
为美化、净化小区居住环境,防止病疫传播,保障小区所有业主(住户)的共同利益不受侵犯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禁止在本小区饲养猪、羊、鸡、鸭、鹅、肉鸽等家畜家禽。
二、凡饲养观赏性鸟类、小动物、如家兔、鹦鹉等,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;不得占用楼道、楼梯间等公用地方;不得在窗外或门角边挂放宠物;不得污染环境。
三、业主(住户)若需养犬须严格遵守并按照政府关于养犬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任何违规豢养的犬只不得进入本小区。
四、园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1、为犬只佩带犬牌。
2、为犬只束颈链、戴口罩,由成年人牵领、看管。
3、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。
4、不得在公共场所练犬。
五、业主(住户)养犬不得妨害他人的正常生活,犬只影响他人生活、休息的,养犬人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。
六、犬只伤害他人的,养犬人应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诊治,并及时将伤人犬只送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处理,受伤人的医疗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用等全部费用一概由养犬人承担。
七、饲养人对病犬、走失、遗失犬只应当妥善处理。
八、发现违规饲养犬只的行为,任何人员均可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九、小区内所有住户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如有违反,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有权予以纠正,或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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